[P][SIZE=3]谢谢妹妹信任与认可,偶网络十年,基本都在老兵圈子里混,所以是能理解老兵们某些不一般的表达方式的,既然是辩论一番,难免互有冲撞,这个只要不是刻意的,恶意的攻击与毁谤,都不算什么,都可以只取其积极意义一面,辩论对事不对人.以偶之小见识,教授此次其实也无须太自责,但有必要注意避免今后再发生此类被人代言的事,毕竟不知道下次被代言会代出什么后果来,倘或是发了一篇触犯兰规的文章又赶巧给网监看到了,那就呜呼了.[/SIZE][/P][P][SIZE=3]我也赞同保留此帖子,既然教授改了相关内容,那我也做修改吧,把与主题无关的删掉就是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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