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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4楼
[QUOTE][B]下面引用由[U]luwei6206[/U]发表的内容:[/B]

 
我中大姐不愧为兰坛大姐,说的好,做得更好,心中敬佩之情由来已久。[/QUOTE]
66弟弟果酱,要惭愧与惶恐西西偶了
145楼
兽也说有的贴非他所上,我看这样下去正好给别有用心者利用了,成乱兰扰兰了,此贴不要也罢
146楼
[P]没有必要不要这个贴,清者自清浊者自浊。[/P][P]我中大姐和教授是什么样的人大家都知道,就算是被人别有用心地袭击一把,大姐自岿然不动,并且一如既往地看待教授——为此我真是爱死大姐了,呵呵!这就很说明问题了。[/P][P]来得早的人都应该记得一些颜色是如何被逼走的,希望这些不愉快的事不会重演。[/P][P]利用教授的名号发贴的人自有他的想法,好在,乔大哥和我中姐姐是些胸襟的。[/P][P]海纳百川,有容乃大,算是允许百家争鸣,吧,公道自在人心。[/P][P]这个贴又末偿不是一段启示录呢。[/P]
147楼
[P][SIZE=3]谢谢妹妹信任与认可,偶网络十年,基本都在老兵圈子里混,所以是能理解老兵们某些不一般的表达方式的,既然是辩论一番,难免互有冲撞,这个只要不是刻意的,恶意的攻击与毁谤,都不算什么,都可以只取其积极意义一面,辩论对事不对人.以偶之小见识,教授此次其实也无须太自责,但有必要注意避免今后再发生此类被人代言的事,毕竟不知道下次被代言会代出什么后果来,倘或是发了一篇触犯兰规的文章又赶巧给网监看到了,那就呜呼了.[/SIZE][/P][P][SIZE=3]我也赞同保留此帖子,既然教授改了相关内容,那我也做修改吧,把与主题无关的删掉就是了.
[/SIZE][/P]
148楼
[QUOTE][B]下面引用由[U]教授[/U]发表的内容:[/B]

谁修改的帖?我才回来,[/QUOTE]
这个大坏兽,天天在呱呱![EM08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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